首 页 | 医院概况 | 肝胆研究所 | 新闻中心 | 医疗服务 | 特色专科 | 对台服务 | 家庭医生 | 台医人 | 医患交流 | 院长信箱

 
 

台胞医院为海军进行急救培训

台胞医院举行人力车夫急救培训

公益活动庆节日

台胞医院接生一胎婴儿,11斤重

“学雷锋”志愿者在行动
 
 
 
   
 您现在的位置: 台胞医院 >> 医院动态 >> 医院动态 >> 正文
台胞医院组织学习《护士条例》
 2008-5-12 8:14:36      来源:今日象山    

    为庆祝5·12国际护士节,迎接《护士条例》在今年5月12日起正式实施,县红十字台胞医院护理部于4月中旬开始,组织全院护士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护士条例》学习,以促使广大护理人员明确责任和义务,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
    据了解,《护士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有关护理工作的法规,宗旨是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在赋予护理工作者充分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护士们必须发履行的相应义务,为护士的行为规范提供了法律依据。
    “护士尊重患者,理解患者,护患关系会更融洽,也更有利于患者病情的康复。”正在台胞医院住院治疗的患者李先生,听说《条例》要求护士承担起保护患者隐私等规定后,连连说医护关系会更和谐。
编辑:admin 
 
  • 上一篇动态:
  • 下一篇动态: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版权所有(C)2005  地址:中国宁波象山县石浦凤栖路86号
    电话:0086-574-63374120 63379120      传真:0086-574-65982895
    电子邮件:Red@rctch.com               技术支持:象山畅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