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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台胞医院就诊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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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来院就医诊治,保健体检,康复修养,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一个整洁、安静、舒适、和睦的良好环境,使您早日康复,同时请您和您的家人及社会各界人士与我们共同合作。
1、
医院是公共场所,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是每个公民的职责。请您勿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大声喧哗,病室内禁止吸烟、酗酒等影响他人健康的行为。
2、 进入医院车辆应听从指挥,放摆在指定地点,勿随意停放,影响交通和环境。三轮车禁止入内。
3、 就诊时要保管好您的随身财物,以防被盗或遗失。
4、 就诊时应排队挂号,勿争先恐后,诊后要完善保管好门诊病历,下次看病仍需带来。
5、
就诊病人须遵守本院规程,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诊疗和护理。如对医生治疗有疑议,可直接向上级医生、科主任和院长反映投诉,欢迎提供宝贵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6、 因疾病而需住院,应持入院许可证在进出院办登记后进入指定病区,保管好住院交款单据,以便出院结算用。
7、 若有不明或需要特别服务,请与服务台导医小姐联系,也可与63374120、63379120、65982895电话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的健康服务!
附:门诊收费标准
1、挂号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次)
普通门诊号
1.00
急诊号
2.00
副主任专家号
5.00
正主任专家号
7.00
门诊诊疗费
1.50
2、化验费
单位(元/人次)
肝功能 小套
48.70
中套
85.70
大套
194.70
肾功能
20.70
心功能
44.70
血脂分析
24.70
凝血系列
112.70
乙肝三系
46.70
甲状腺系列
125.70
肿瘤系列
150.70
风温系列
100.70
免疫系列
125.70
血常规
18.00
3、注射费
单位(元/人次)
皮试
0.40
肌肉注射
0.40
静脉滴注(小儿头皮加0.4元) 1.40
4、特检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次)
电子胃镜
164.00
彩超:心脏检查
100.00
腹腔等部位(每增一脏器,加收20元)
50.00
B超:肝胆(每增一脏器,加收8元)
12.00
照片费
3元/张
动态心电图
160.00(大于3道)
心电多相信息鉴别诊断
20.00
病理切片
(元/只)
活检标本
35.00
手工标本
50.00
冰冻切片
100.00
5、针炙理疗科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次)
推拿
20.00
电疗
6.00
针炙
5.00
穴位注射
3.00
6、放射
单位(元/人次)
胃肠造影
25.00(胶片费另收)
食道钡餐造影
15.00(胶片费另收)
胸透
5.00
7、螺旋CT
单位(元/人次)
平扫
280.00
增强
380.00
头颅
120.00
(以上片费,造影剂另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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