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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员须知
    一、病员就诊须凭本院病历卡先挂号后看病。(无病历卡的应先挂初诊号),诊后,要妥善保管门诊病历,下次看病仍须带来。
    二、病员须遵守本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
    三、病员不得向医生提出无理要求,例如:配公费,大病医疗不能报销的药品开假证明等。
    四、为了保持公共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故意损坏的要按价赔偿。
    六、病员可随时对本院的工作及医生的服务态度提出宝贵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七、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服务承诺
    亲爱的病员:当你来到本院就诊时,遇有下述情况,即可投诉意见箱或到导医服务台提出要求与意见,我们一定使您满意。
    1、 医生态度差,有厌烦病人或交待不清楚,不肯耐心解答。
    2、 医生不在岗,或在岗时不接待病人同他人聊天,无所用心。
    3、 您在本院连续诊病三次以上,医生没有给您明确的诊断结果,即可提出专家会诊的要求。
    4、 您对本院的收费标准或药费划价抱有怀疑请到导医服务台查询。
    5、 普通感冒小病小伤,您认为处方额太大,可向处方医生提出减少用药建议。
    6、 对本院职工有私自收款现象,请及时向院办举报,院办将对应付医药费一律减半计收,作为奖励。
    7、 欢迎广大病员对我院全体医务人员的工作作风及医院管理提出宝贵意见。

   
便民措施
    一、义务为复诊病人测血压,体温。
    二、帮助不能自理病人代办住院手续。(找导医服务台)。
    三、为病人导诊。
    四、本院开设导医服务台,您在本院就医时遇到困难,可向导医服务台了解。
    五、为病人煎中药。)地点:在门诊楼旁边煎药室)
    六、本院对下列人员实行“四优先”:
    既优先挂号,优先诊冶,优先收款,优先配药。
    (1) 台胞、侨胞。
    (2) 离退休干部(凭离退休证)
    (3) 教师(凭教师证)
    (4) 军人、残废人(凭军人光荣证、残废证)
    (5) 70岁以上老人免收挂号费(凭高龄老人优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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